不久前,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正斌等专家提出了建立农业防灾减灾科技服务队的建议,提出成立专业化的救灾部队并配套专业救灾设备,并结合我国农业区域差异较大、自然灾害多样的问题,建议在县乡村三级,建立不同专业类型的现代农业抗灾减灾队伍。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同样认为:定义环境税虽是复杂问题,但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开征的税种都可算为环境税,其主要内容应该为消费税。不过,侯宇轩认为,开征环境税虽会冲击传统高耗能行业,但并不意味着高污染行业将被一竿子打死。
就目前来看,环境税的完善工作一直在逐步推进过程之中。例如企业将生产成本转嫁到消费者手中,必然提高居民的生活成本,同样,若环境税中涉及到二氧化硫的具体税收,那么电力集团必定在强压下提升价格,同样增加了居民的生活负担。那么,环境税开征后,与环境保护紧密相关的企业会受到什么影响, 其增加的企业税负如果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个人又将如何承受?涉及重复征税短期内开征难在8月24日召开的中澳政府管理项目总结大会暨项目成果国际交流会上,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称,中国环境保护的压力非常大,如果排污企业,包括排污个人不缴纳环境税,对保护环境是不利的。当然,对于增收额度更应把控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试点征收或许将是打开环境税通道的一把钥匙。刘尚希表示,中国模式环境税开征策略或将体现有保有压,环境税包含内容甚广,具体实施方式也要有所不同。
在环境税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循序渐进,考虑整个市场的承受力度,有层次地逐一增加。而开发绿色产品、实现清洁生产,就会增加企业环保成本,但是没有压力,经济转型就无法实现,环境保护也就会失去效果。我们不妨从如下几方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同时,我们也有必要探索出一条政府、企业、社会、农户等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重点支持水源地保护、环保公用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等示范工程。当前,要重点抓好农村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水质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积极拓宽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渠道,依托以奖促治大力实施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针对严峻的农村环保形势,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把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
逐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体制。要加快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县市区、乡镇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并争取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的依据,形成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协同、依靠农民、联合推进的格局。
农村与城市密切相连,要认识到农村环境问题,事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如果解决不好,也必将导致城市的生态环境更趋恶化。为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农村环境保护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在各地区生态功能区规划框架内,抓紧制定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并让这些规划与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与农民生活方式转变紧密结合,与村镇布局和村庄建设规划紧密结合,与整个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实施,从决策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是公共产品,政府投入责无旁贷。
要通过环境保护规划,合理安排项目,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要突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群众生产和生活用水安全。因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的形势已经十分严峻,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进展速度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长期以来,在二元社会结构下,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侧重于城市,农村的环境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忽视。
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新规划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必须充分考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仅2009年新注册机动车就达143.3万辆,其中汽车87.7万辆。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列入本届立法计划。
江苏省政府应支持南京率先执行国Ⅳ标准和使用配套品质燃油,带头淘汰省级机关在用的黄标车、无标车。到去年底,江苏省共有各类机动车1446万辆。如总量控制制度、检测维修体系、车用燃油标准、划定限行区域、执行排放等级等制度的实施,取决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机动车排气污染已经上升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检查组建议,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列入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考核指标体系,加速淘汰老旧重污染车辆。一些基层单位执法不严,路检、抽检在基层没有得到正常实施,在不少城市中,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黄标车和非达标车也掺杂其中,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难度。
检查组建议加快环境保护立法进程,带头淘汰省级机关在用的黄标车和无标车。江苏省人大也将适时启动修订程序,在建立统一监督管理机制、统一检测方法、强化机动车全过程污染控制、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强制维修和报废、油气回收、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检查组在检查中还发现,《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一些政策和技术规范制定滞后。但目前除了南京市外,江苏省环保厅和其他12个省辖市都还没有建立专门的机动车污染监控机构,也没有专门人员和专项经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严重滞后。
并在全省推广苏州市环保、公安检测一站式服务、南京市环保部门机动车污染监控信息平台等经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日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汇报《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时表示,江苏省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薄弱,一些法规制度实施不到位。
此外,检查组还建议加快地方环境保护立法进程但目前除了南京市外,江苏省环保厅和其他12个省辖市都还没有建立专门的机动车污染监控机构,也没有专门人员和专项经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严重滞后。江苏省政府应支持南京率先执行国Ⅳ标准和使用配套品质燃油,带头淘汰省级机关在用的黄标车、无标车。检查组建议,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列入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考核指标体系,加速淘汰老旧重污染车辆。
此外,检查组还建议加快地方环境保护立法进程。并在全省推广苏州市环保、公安检测一站式服务、南京市环保部门机动车污染监控信息平台等经验。
仅2009年新注册机动车就达143.3万辆,其中汽车87.7万辆。检查组在检查中还发现,《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一些政策和技术规范制定滞后。
到去年底,江苏省共有各类机动车1446万辆。机动车排气污染已经上升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日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汇报《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时表示,江苏省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薄弱,一些法规制度实施不到位。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列入本届立法计划。如总量控制制度、检测维修体系、车用燃油标准、划定限行区域、执行排放等级等制度的实施,取决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检查组建议加快环境保护立法进程,带头淘汰省级机关在用的黄标车和无标车。
一些基层单位执法不严,路检、抽检在基层没有得到正常实施,在不少城市中,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黄标车和非达标车也掺杂其中,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难度。江苏省人大也将适时启动修订程序,在建立统一监督管理机制、统一检测方法、强化机动车全过程污染控制、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强制维修和报废、油气回收、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稳定形成减排能力,全省力争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80万吨/日。吉林省要求,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载体,着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
要加大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擅自停运或无法稳定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给予挂牌督办、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扣减相应减排量等处罚措施。今年年底前,各市(州)所在地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长春市不低于8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县级市市区和县城所在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运行,且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